就业见习实训对象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和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
就业见习实训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见习实训期间,基地与见习实训人员签订见习实训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这里的“毕业学年”,是指从毕业年度前一年的7月1日至毕业;
“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指的是登记失业人员中16-24周岁的青年。
另外,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等同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