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绍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浙江省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如果省内发生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严格限制出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目前,绍兴全域均为低风险地区,是否需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其他防控要求,需要以目的地所在城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来绍返绍疫情防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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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入境人员开展“14+7+7”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7+7”健康管理措施。
2.对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对需持核酸检测报告离开地区和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来绍返绍人员,来绍返绍时需提供2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证明的,就近引导至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措施。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在第3、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结束日常健康监测。
3.近14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其他人员,核验到绍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至综合服务点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第3天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
4.市外来绍返绍人员到绍第1天和第4天,主动至愿检尽检点做2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