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办法》(许政〔2015〕21号)、《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许政办〔2013〕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低收入住房困难常态化受理家庭有关审核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常态化受理家庭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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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3年 2月9日——2023年2月13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本人携带有效书面资料向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地址:东顺河街鑫悦广场D座9楼901室。联系电话:8386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