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2020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一、教育培训原则自愿报名、自主选择承训机构和专业、免费参加一次政府提供的教育培训。
二、教育培训对象诸暨市按政策规定接收安置的2018、2019和2020年度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的转业士官。包括:
(一)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官;
(二)服现役期未满,按照有关规定并经部队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下列人员不列入教育培训对象:
(一)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役的;
(二)弄虚作假,仿造涂改档案材料的;
(三)被部队开除军籍、除名、劳动教养或被判刑事犯罪的;
(四)退役后不按规定到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到的;
(五)被评定为1至6级残疾等级的精神病患者。
下列对象不再享受教育培训政策待遇:
(一)已经过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
(二)从企事业单位应征入伍回原单位复工、复职的。
三、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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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训机构与专业选择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自愿、自主选择上面附表中的承训机构和专业参加教育培训。
为便于承训机构组织教育培训,退役士兵只能选择一家承训机构及选择2个以内(含)专业参加教育培训。另:消防设施操作员五级与四级不能同时选择参加教育培训。
五、教育培训费用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培训费、职业技能鉴定费由政府全额负担,由承训机构向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结算。
另按实际参加教育培训时间,由政府给予参加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在培训结束后由退役士兵持承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并提供本人银行账号到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由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至退役士兵个人账户中。
六、参加教育培训的程序(一)申请
由退役士兵本人在指定期限内向诸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发给《诸暨市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告知。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另2张在培训时备用);
4、填写并提交《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