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重新就业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被判刑收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所以,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并又多领取了失业保险金,请到经办机构办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和退回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以免影响其他各项待遇的申领。
重要提醒
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亲们,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千万别忘记需要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必须每月一次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中心或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