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的对象包括:
1)市区生源见习训练对象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 ②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③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毕业学年学生; ④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⑤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⑥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非市区生源见习训练对象
①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 ②在杭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的毕业学年学生; ③台湾籍在校大学生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④16-24岁在杭登记失业青年。
对口支援(帮扶)地区生源大学生可参照市区生源大学生享受见习训练政策。
补贴项目及标准:
1)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2)见习学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半年50元。 3)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4)招用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1500元。 5)见习基地建设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程序:申请就业见习训练补贴的单位应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1年内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
2.创业见习
创业见习的对象为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项目及标准:
1)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0%。 2)见习学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半年50元。 3)见习基地训练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 4)见习孵化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个项目3万元或5万元。
申请程序:申请创业见习训练补贴的单位应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1年内向杭州市人力社保经办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