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的被征地农民转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加上折算年限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
②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被征地农民衔接转入时,加上折算年限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以上两类人员可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标准按办理补缴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8%确定,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年龄每增加1周岁,一次性补缴标准降低5%,依次递减至70周岁,70周岁后不再递减。今年6月30日前办理一次性补缴的标准为996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