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涞源县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社会热点2022-10-19 01:20:09未知

涞源县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涞源县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语)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温馨提示

  全县广大居民朋友们:

  当前,我国疫情点多面广,保定市新增阳性感染者病例,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五一”假期将至,人员流动量增大,疫情防控风险增加,为有效防止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大家在保持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同时,自觉遵守好各项疫情防控规定。在此,县防疫办提醒您:

  一、非必要不离县

  全县居民坚持非必要不离县,“五一”期间提倡在县内休闲游玩,不外出,不远行。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 确需离开县域的,需在返县前3天向居住地村(社区)进行报备,明确返回时间节点、具体返回路线。离涞后再返涞,按返涞前所在地区分类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服务措施。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坚持不外出、不离县,确需外出的须经单位审批。

  二、严格提前报备

  坚持非必要不来涞返涞,确需来涞返涞的务必提前3天向居住地村(社区)、酒店申请报备,经同意后方可来涞返涞。入涞后,按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来涞返涞。

  三、货车闭环管理

  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车辆一律暂缓来涞。其他地区运输物资确需来涞的货运车辆,目的地接货方应提前3天向所在乡镇、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安排专人到约定的交通路口迎接引领。各交通检查站点测量体温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做抗原检测+核酸检测,经查验无异常后由接货方引领入涞。接货方要做好个人防护,对外来货运车辆和驾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四、非必要不聚集

  疫情期间,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展销、培训、大型宴会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举办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要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五、落实防控措施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娱乐休闲等各类场所要全面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措施。发现体温高于37.3℃的人员,要第一时间转至临时留观区,并报告县防控办,县防控办安排120救护车送至发热门诊就医;发现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以及行程卡显示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人员,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乡镇、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各类经营场所限制人流量,坚决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六、非必要不网购

  疫情期间减少网上购物,主动关注各地疫情情况,尤其要避免购买国际邮件及疫情发生地区商品,对收到的快递、邮件,先消毒、再取用。 收到国际邮件3天内要做一次核酸检测,对邮件要先消毒、再静置、再使用。

  七、做好健康监测

  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通风,规律休息,健康饮食,合理运动,心态平和,以提高免疫力。密切关注自身健康,若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及时向单位和村(社区)报告,并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

  八、严肃追责问责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决定和命令、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谣传谣、寻衅滋事、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违法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涞源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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