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的通知
涿州市公安局:
按照《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冀公治传发[2022]3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保定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的意见》(保公呈[2022])59号),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就涿州市城镇地区落户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放宽城镇地区落户条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在城镇地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本人可以办理当地常住户口,其配偶、子女、夫妻双方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随迁。
合法稳定住所包括公民实际居住的具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屋,政府、单位授权个人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单位公产房,租赁房屋(租住满一年)。
二、放开城镇地区人才落户条件,实行优先落户。在城镇地区,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持有燕赵英才卡、范阳英才卡人员以及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技术工人、外国人才加入中国国籍的人员,可在就业地、居住地办理常住户口。公安机关优先受理并建立核准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高效办理。
关于北京转移人口落户,仍按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的贯彻落实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不受落户限制。
接此通知后,请迅速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户籍派出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加强政策宣传,简化程序手续,切实便民利民。
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市局。
保定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