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多为外来输入,强化来定返定人员排查管控,是降低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的有效途径。
1、疫情期间,中高风险地区、重点涉疫地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定。其他地区非必要不来(返)定。确需来(返)定的,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主动报备(镇报备电话:0312-2703800),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也要打开“河北健康码”,下拉点击“涉疫风险自报”按钮,进入填报页面,按页面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也可代他人报备。
2、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入市地点设立防疫查验点和核酸采样点,所有来(返)定人员在入定检疫查验点接受查验后,随即在核酸采样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落地”核酸检测未出结果前,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等待检测结果。到达目的地后,要主动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报备,48小时内,必须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两次检测间隔24小时)。
3、中高风险地区返定人员,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和7天居家隔离措施;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确诊病例所在县来定返定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达不到单人单户居家隔离条件,可申请集中隔离(自费);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定返定人员,要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坚持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开的,需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申请报备,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
5、对故意隐瞒行程轨迹、虚构事实、故意躲藏逃避排查,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造成疫情传播的,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设立有奖举报机制,积极鼓励群众对故意隐瞒不报的可疑线索进行监督举报。凡举报属实的,将视情况给予500-1000元奖励,我们将保护举报人员信息,确保举报人员安全。
举报电话:0312—2328260
举报手机:13613326618(24小时,仅接收举报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