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曲返曲人员如实报告行程轨迹的提示性公告
春节将至,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学生出现返乡高峰,疫情传播风险增加,疫情防控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鉴于当前天津、河南等重点地区疫情形势,为迅速有力防范周边省市疫情输入,坚决阻击新冠疫情扩散传播,现就来曲返曲人员做好疫情防控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刻关注国内疫区变化和我县疫情防控规定,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二、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人员原则上不得来曲返曲。已经来曲返曲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严格落实“14+7”隔离管控措施,每2天核酸检测一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人员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每3天核酸检测一次。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非必要不来曲返曲。确需来曲返曲的,在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同时,要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每3天核酸检测一次。
四、从1月9日起,所有市外来曲返曲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疫情管控等措施。落实公民个人主动报告法律义务。
五、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事关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法定义务,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如:1月6日从河南省返曲的下河乡棋盘村李某某,明知自己为重点管控人员,在县乡工作人员询问其行程时,依旧隐瞒返乡行程轨迹,有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曲阳县公安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