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境外人员信息排查报告工作的公告
通过全区上下齐心协力,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疫情在多国快速传播,境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非常严峻,为全面防范疫情输入,毫不放松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我区境外人员信息排查报告工作公告如下:
一、境外来(返)我区辖区人员(包括我区户籍、区外户籍地意向返回清苑、外国籍人员意向返回清苑等),本人或亲属应提前7天向所在乡镇(城区、开发区)或村(社区)如实报告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返回国家、入境地点、隔离地点、隔离时间、核酸检测、返程安排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全区各类酒店宾馆、房屋出租人应全面了解掌握所有住宿人员14天内旅居史和健康情况,如发现有从境外来(返)我区人员,应立即向所在乡镇(城区、开发区)或村(社区)报告。各乡镇(城区、开发区)接到报告后,要第一时间向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
二、境外来(返)我区人员在落地口岸集中隔离期满后来(返)我区的,要按照入境人员闭环转运的相关要求,严格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全程闭环管理返回我区后在集中隔离点实行14天隔离观察,期间按照要求采取相关检测措施。符合解除标准后,解除集中隔离观察,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继续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三、各乡镇(城区)要立即对辖区内境外人员(包括我区户籍、区外户籍地意向返回清苑、外国籍人员意向返回清苑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开展境外来(返)我区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居家监测等措施落实的“回头看”,严格按照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广大境外来(返)我区人员和家属要支持理解、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特别是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在外出行不可控因素增多,旅途中感染风险增加。故倡导尽量留在当地,非必要不回国,有效避免疫情传播扩散。若家中有困难需要支持照顾,可随时与辖区乡镇(城区、开发区)或村(社区)联系,我们将全力帮助解决。
五、境外来(返)我区人员应自觉遵守我国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对不及时报告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以及不服从防控管理的人员,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网格管理、自我管理的要求,主动向所在乡镇(城区、开发区)或村(社区)报告境外来(返)我区人员信息。全区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继续严防输入,密切关注本村(社区)境外来(返)人员情况,一旦发现,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告。
区防疫办电话:8016370。
保定市清苑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