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野城区蔬菜、水果、生鲜肉经营门店复营业的条件及审核程序
(一)申请复营业递交资料:1、复营业申请书,2、疫情防控承诺书;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三项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近期无发热和呼吸道症状、无肺部炎症影像学特征、白细胞和淋巴细胞血象检查正常的证明);4、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或小作坊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等主体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申请复营业审核程序:1、欲复营业的经营门店先向属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属地街道办事处按照要求进行初审;2、县市场监管局辖区监管所在接到经营门店申请复营业的初审材料后,要进行严格的现场核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准予复营业通知书 ,并张贴在门店入口处显著位置,准予营业;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准予复营业通知书 禁止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