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延长2022-2023年采暖季供暖时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我区3月15日后气温仍有较大波动,为践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保障广大居民用暖需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我区2022-2023年采暖季集中供热时间初步延长至3月20日零时,延长供热期间不再向取暖用户另收取费用。各供热企业(物业小区)要认真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确保供热运营安全,保证延长期内供热质量达标。特此通知。
济南市莱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