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阿鲁科尔沁旗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进一步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阿鲁科尔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前期划定的基础上,调整以下地区风险等级:
一、新增高风险区(4个)
1.西至集通路北段、北至新农村平房区、东至原303国道、南至汉林西街所围的区域;
2.丽水欣居小区4号楼;
3.阿鲁科尔沁旗金元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天元小区C区8号楼。
二、新增中风险区(1个)
天元小区C区9号楼、10号楼。
截至目前,全旗共有高风险地区6个,中风险地区5个。
特此通告。
阿鲁科尔沁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