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到车驾管窗口办理车驾管业务的群众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途中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到达现场后,须配合车管所工作人员测体温,出示健康码,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疫情防控行程码,经检查、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业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
二、所有前来车管所大厅的办事群众,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对未佩戴口罩者将予以劝阻,不听劝阻者,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三、在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行程人员,禁止进入业务大厅办理相关车驾管业务。
四、办理业务时禁止一笔业务多人陪同办理,每笔业务最多只能两人进入大厅办理。
五、办事群众相互保持至少1米以上距离,隔座就座,不扎堆、不聚集。凭叫号办理业务,未叫号的自觉在等候区等候。业务办理完毕后,办事群众要自觉立即离开办公场所,严禁逗留。
六、鼓励群众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和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车驾管业务。
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点击进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增强防护意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维护疫情防控社会秩序,积极配合工作。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