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万元消费券(包括2000万元惠民消费券、2000万元爱心消费券)宜昌人,请接住为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活跃消费市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支持商贸和文体旅游行业尽快复苏,提振发展信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安排,宜昌市4月30日起将发放4000万元消费券。
惠民消费券使用范围:
餐饮消费券、商场消费券和超市(便利店)消费券仅限于湖北省宜昌市城区使用(不含夷陵区),康旅消费券仅限于湖北省宜昌市域内使用。
上述区域依法注册登记且开通了微信商户号的市场主体均可自愿参加本活动。活动商家需具备微信支付商户号,个人微信收款商家无法参与活动。商家提交营业执照,申请开通微信支付商户号,开通72小时后,系统会判定是否可参与活动。
餐饮消费券: 仅限使用于糕点面包、咖啡馆、快餐、甜品冷饮、小吃、正餐。
商场消费券: 仅限使用于百货商场、服装鞋帽箱包、美妆饰品、乐器音像、数码产品、家电卖场。
超市(便利店)消费券: 仅限使用于超市、便利店、果蔬生鲜。
康旅消费券: 仅限使用于收门票的景区、旅行社包装销售的旅游产品、体育场馆和体育用品专卖店。
所有消费券面额均为20元,每单消费满100元可抵扣20元。
所有消费券不兑现、不找零、不转赠、不可重复使用。
爱心消费券使用范围:
为使困难群众受益最大化,本着便民利民、服务优质、覆盖面广、信誉度高的原则,由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确定承接爱心消费券发放使用工作的商家,由各指定超市组织货源,以略低于市场价向困难群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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