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社会热点2022-10-20 01:30:57未知

山东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的疫情防控措施指南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印发以来,各地积极推动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有序恢复经营,防控措施落实有力,文化市场平稳有序。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动文化场所有序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疫情防控工作原则,筑牢安全底线

  (一)坚持常态防控。各地要继续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慎终如始抓好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促进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二)坚持科学防控。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作出调整的,应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要求,科学动态调整演出等场所防控策略和措施。

  (三)坚持精准防控。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辖区、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二、落实场所开放管理要求,推进文化市场有序恢复

  (一)疫情低风险地区,对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接待消费者人数比例不再做统一限制,由各省(区、市)党委、政府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自行掌握。

  (二)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要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适当控制人数规模。

  (三)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

  (四)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的,建议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控制或暂停演出活动。

  三、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落细防控措施。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剧院等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除本通知有关场所开放管理的具体要求外,其他防控措施仍按《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四版)〉等的通知》执行。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地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场所防控、消费者保护、员工防护等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大农村市场、节假日等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防控力度。

  (三)加强应急处置。各地要继续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迅速有效应对处置。

本文标签: ,防控  ,场所  ,疫情  ,演出  ,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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