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隔离/核酸检测政策(枣庄核酸检测定点医院)

社会热点2022-10-20 02:03:31未知

枣庄隔离/核酸检测政策(枣庄核酸检测定点医院)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发,国内多地相继散发本土疫情。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频繁,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我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传染风险。倡导就地过节,提倡网络拜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 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如确需出行,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

  二、落实四方责任,严格报备制度。外地来枣返枣人员需提前向目的地村居(社区)报备,境外返枣人员需提前3天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枣,确需来枣的,抵达后须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枣,确需来枣的须持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市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枣,确需来枣的须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进行报备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以上重点人员的监督管理,深入细致摸排,建立外出、返回人员台账,做到 不失一地、不漏一人。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

  三、弘扬节约风尚,减少聚会聚餐。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大型慰问、年会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社区)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控各类会议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报备要求。

  四、突出重点环节,织密防护网络。交通场站要严格做好春运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分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可疑症状人员或疫区旅居人员要立即报告、立即处置,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广大群众出入医疗机构、车站、商超、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严格按要求正确佩戴口罩,遵守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自觉前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五、主动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尚未接种疫苗的适龄无禁忌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到期未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接种,增强免疫效果,降低感染和感染后发生重症的风 险。

  六、拒绝不实信息,自觉抵制谣言。密切关注官方权威信 息,科学传播疾病防治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蓄意造谣、不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与病患隐私,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禁发布不实信息,对故意编造谣言、泄露隐私、制造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 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根据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1月4日更新)

  一、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鲁人员,请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近期从自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鲁已经抵达目的地的人员,请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在3天内进行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必需外出时请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详细说明流行病学史。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四、机场、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五、近14天内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请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六、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

  七、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八、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九、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建议符合条件的公众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山东出行防疫政策调整(1月21日更新)

  离开当地政策:

  1.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

  2.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进入当地政策: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人员暂缓来鲁。确需来鲁的,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执行健康管理至抵达后14天,并在随访后的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人员非必要不来鲁,确需来鲁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公布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已经抵达的人员,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3.省外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鲁,确需入(返)鲁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纳入当地防控管理。

  4.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感染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的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人员等六类高风险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

  5.对于发生本土疫情有社区传播风险但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的地级市,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地级市。对于发生本土疫情的直辖市,纳入排查的市辖区对应地级市,纳入排查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对应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本文标签: ,核酸  ,疫情  ,人员  ,地区  ,高风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