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 发券时间
通用券
9月8日(周二)上午10点、下午2点
演艺券
9月8日(周二)上午9点
旅游景区券
9月8日(周二)上午10点
02 · 发券种类
通用券、演艺券、旅游景区券
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分为通用券、演艺券和旅游景区券三种。其中通用券和旅游景区券设六种面值,分别为10元、20元、30元、50元、70元、100元/张;演艺券设八种面值,分为20元、30元、50元、6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张。通用券可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关联成功的合作单位内使用;演艺券可在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关联成功的演出票务平台使用;旅游券可在银联对接的指定合作单位内使用。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