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电子消费券都能在哪些商家使用?
答:烟台市惠民消费包括餐饮消费券、购物消费券、旅游消费券、文化消费券和住宿消费券5大类消费券,各类消费券的使用场景如下:
(1)餐饮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线下餐饮门店使用(餐馆、饭店、咖啡店、酒吧、市民社区食堂等)。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餐饮消费券;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餐饮消费券。
(2)购物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家电卖场、服装鞋帽专卖店、体育用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商家使用。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3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购物消费券。
(3)旅游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景区使用(旅游景点、旅行社、游乐场、动物园、水族馆等商家)。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旅游消费券;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旅游消费券。
(4)文化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文化娱乐场所使用(书店等)。单笔消费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20元文化消费券。
(5)住宿消费券:可前往烟台市有在微信支付端开通“商户号”的酒店旅馆使用(酒店旅馆)。单笔消费150元以上,可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住宿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