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烟台市小商店开业指南
开业条件
所有申请开业的小超市、便利店等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者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定期报送疫情防控情况,并具备下列条件:
1.落实防控责任要求。所有返岗员工近期动态(两周内活动范围、接触史,无发热、干咳和乏力等症状)需符合防疫要求,并每日监测。指定或明确专人负责体温检测、戴口罩检查和清洁消毒工作,根据从业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物资,并建立进货入库和使用台账。
2.做好体温检测工作。对进入小超市、便利店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合格方可入场。发现有人员体温超过37.3℃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当地防控指挥部并做好必要的登记,以利于溯源,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3.严禁不戴口罩人员入场。所有进入小超市、便利店活动的供应商、员工及顾客,都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加强通风消毒工作。条件具备的店面每日应进行不少于2次的自然通风(每次不少于30分钟),条件不具备的应采取风扇强制换风等形式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做好卫生清洁,每日对店面、大门、卷帘、柜台等部位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