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关于进一步明确冬春季国内来临返临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20 11:50:02未知

临朐关于进一步明确冬春季国内来临返临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明确冬春季国内来临返临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省委及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 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就冬春季国内来临返临人员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重点地区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临返临。

  2.疫情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上暂缓来临返临,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来临返临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

  4.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下辖区县)的低风险地区来临返临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二、非重点地区人员疫情防控措施

  1.从省外返乡人员,省内县外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返回,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临后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免费)。

  2.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1.省外来临返临人员,须通过“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可登陆“爱山东”APP,点击“入鲁返鲁人员自主申报"),提前向目的地村居、社区报备。

  2.县外来临返临人员抵达14天内,流出地疫情风险等级上升或存在较高疫情传播风险的,按照重点地区防控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3.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农村地区范围包含临朐县全域。

  本通告自即日起实施至2021年3月8日。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人员  ,地区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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