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潍城区民政局关于严格控制社会组织春节期间举办聚会活动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10-20 13:00:32佚名

潍坊潍城区民政局关于严格控制社会组织春节期间举办聚会活动的通知

  关于严格控制社会组织春节期间举办聚会活动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各社会组织:

  春节临近,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全国疫情形势变化,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在此期间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原则上不举办庙会、灯会、展览展销会、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年会等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或活动。对因特殊原因确需举办的,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主办责任、主管责任,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禁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严格控制人数并制定详细规范的疫情防控方案,同时报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审批(电话:8188752)。

  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通知本单位所主管(行业管理)的社会组织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所有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或活动必须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潍城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0日

本文标签: ,疫情  ,组织  ,社会  ,防控  ,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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