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首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须知

社会热点2022-10-20 18:48:44未知

费县首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须知

  费县首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对外开放

  为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安排,更好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就近便利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决定在确保学生安全活动、保障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符合学校工作实际的前提下,推动有条件的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本着“统筹推进、有序推进、安全为重、公益服务”的原则,今年在费县全县率先打造14所学校向社会开放。目前已完成了物理隔离、场地修补、器材购置等工作,并制定了开放、疫情防控、公示、准入等级、日常管理、安全及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和制度,符合开放条件,全部向社会开放。

  费县首批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名单


  费县入校健身人员须知

  一、开放对象

  原则上为学校片区内学生、家长以及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组织应提前进行预约,与学校商定具体事宜。具体开放对象、准入条件、开放容量等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

  二、防范疫情

  社区居民需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居住证明、学生凭学生证进出免费开放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锻炼,由学校工作人员查验身份,并实名登记,一律执行“测温+健康绿码”制度。单位、社会团体需要集体前往学校参加健身或比赛,须经学校同意,在约定时间内开展活动。

  三、文明健身

  入校健身人员请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校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自觉保持环境卫生,在开放区域内活动,爱护体育设施,关注安全警示标识,按照要求使用场地、器材。儿童、65岁以上的老人须有监护人(家人)陪同方可入场。请根据自己身体状况,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和运动量,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意外发生。

  费县入校健身人员守则

  1.在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时,应当自觉遵守开放场地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认真阅读各种体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以免发生危险。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保持场内环境整洁,文明有序地在活动区活动,不以任何方式扰乱管理秩序或者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3.禁止穿皮鞋、高跟鞋等进入场地,禁止机动车、自行车(含一切童车)、滑板车、宠物进入场地,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违禁品等进入场地。

  4.不得进行危险的运动项目,严禁在场地上打闹,不得做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严禁开展对锻炼人员产生干扰和意外伤害的活动。

  5.健身需量力而行,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选择合适自己的健身项目,合理安排健身时间;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或易由运动引发突发性疾病的,以及传染病人员,谢绝进入健身;严禁酗酒者进入场地。

  6.及时关注学校关于校园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相关信息通知,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气,或场地维护、举办大型活动、学生训练与比赛时,暂停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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