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不能献血者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
7、上次献血未满半年者。
献血注意事项
1、献血者必须带二代身份证(现场进行身份证扫描),以往献血者请带无偿献血证(可累积填写)。
2、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献血前不应饮酒,保证睡眠充足,不宜做剧烈运动;当天请吃清淡饮食,禁止空腹。
3、献血时消除心理紧张,配合工作人员;献血完毕,针眼处要压迫5-10分钟,避免血液渗出。
4、献血后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静脉穿刺部位揉搓。
5、献血后应注意休息,不能做剧烈运动;多饮水,切勿暴饮暴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