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卫生院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社会热点2022-10-20 19:43:46佚名

郯城卫生院新冠疫情防控阶段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郯城卫生院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阶段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您及家人的健康安全,防止院内交叉感染。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门诊就诊管理

  1、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均须戴口罩、测体温、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出示健康码等相关工作。

  2、患者就诊时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严禁多人同时进入同一诊室;就诊患者非特殊情况下请一人前来就诊。

  3、就诊、取药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发生聚集。

  4、门诊检查完毕,如需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做核酸检测,且住院期间谢绝探视;

  5、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者,请主动告知医护人员,在医护人员引导下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1)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有“境外旅居史、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

  (2)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14天内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属接触过“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4)有发热(体温>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二、住院及陪护人员管理

  1、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2、住院病区实施封闭管理,不得离开病区。严格执行“一床一固定陪护”制,陪护人员必须固定,不随意更换,实行实名登记。住院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陪护人员,新的陪护人员仍需行核酸检测。建议非必要不陪护,陪护须在住院病区护士站实名登记并办理陪护证。

  3、患者住院期间谢绝探视,我院除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诊疗区域,鼓励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形式进行探视。

  4、患者及陪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陪护人员要始终正确佩戴口罩;患者及陪护自觉保持一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员聚集。若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及时告知病区医护人员。

  各科室咨询电话:

  内科: 2651916

  外科: 2651917

  妇科: 2651934

  疼痛科: 5251380

  口腔科: 5252920

  妇保科: 2651910

  儿保科: 2651901

  烧烫伤科: 2651917

  针灸理疗科:2651922

  中医诊室1: 8477943

  中医诊室2:2651923

  中医诊室3:13583931158

  慢性病门诊:2651905

  健康从业人员查体:2651919

  防疫科(院内): 2050216

  (龙泉社区门诊):6221116

  (人民路门诊): 21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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