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图书馆借阅须知(济宁市图书馆借书)

社会热点2022-10-20 20:53:30佚名

济宁图书馆借阅须知(济宁市图书馆借书)

  济宁图书馆借阅须知

  第一条 读者借阅图书须持有本馆或分馆(高新区科技图书馆、嘉祥县图书馆)借书证,本人持证借书。

  第二条 图书到期后,应及时归还。图书可以续借一次,续期两周。

  第三条 老年读者和残疾人读者持证优先借阅。

  第四条 在室内借阅图书,阅后请将图书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插放。

  第五条 读者借书时须当面检查图书有无缺页、污损,发现问题及时声明,交由工作人员处理,否则责任自负。

  第六条 图书不得随意带出室外,一经发现,除没收当事人的借书证外,并按图书原价5—10倍予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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