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照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做好获得用水用气指标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及泰安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泰安市城区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指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集中供热项目专项验收流程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泰城集中供热项目专项验收流程
1、验收依据
《泰安市供热条例》、《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2、验收对象
新建项目及既有建筑集中供热接入项目。
3、验收范围
从热源至用户入户端口(含热计量装置)的供热管网及配套设备设施。
4、验收标准
国家、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5、专项验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