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飞机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作业的通告
为有效防控美国白蛾、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保障全区林业资源和生态安全,泰山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采用飞机喷洒药剂的方法对美国白蛾、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进行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为确保飞防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广大市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特发布此通告。
一、飞防时间
2022年5月20日至6月5日。飞机每天起飞作业时间为早晨5:00至晚上19:30。
二、飞防区域
泰山区境内的片林、林网林带、河流、沟渠、村庄范围内的所有树木。
三、飞防用药
本次飞防使用杀铃脲无公害生物制剂,对人畜、农作物等安全无害;但对桑蚕、蚂蚱、蜜蜂、虾、蟹、豆虫等敏感动物具有一定的影响,对此,飞防区域内的养殖户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养殖不受影响。
四、注意事项
(一)飞机防治期间,作业区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
(二)飞机防治作业过程中,防治区域范围内禁止对空鸣放礼炮、燃放烟花;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石块、绳索;禁止在飞机作业时间段内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三)飞机防治作业区内的施工单位、养殖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自行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例如,桑蚕、蚂蚱、豆虫养殖户除盖好养殖棚外,所需饲草要在飞机防治区域以外采集;养蜂户要迁移出飞防区域进行放蜂。
五、制约措施及责任
(一)对于违反第四部分第(二)条之规定,影响甚至危及到飞防作业安全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未按照第四部分第(三)条之要求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飞机防治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泰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8521965)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二O二二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