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泰安高新区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自3月25日22时起,加强泰安高新区全域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区管理。泰安高新区人员因疫情防控、公共服务等工作需要,可凭有效证件、所在单位证明出入,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除军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和转运车、防疫物资配送车及居民生活物资配送等保障民生的专用车辆外,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二、严格出区管理。区域内人员严禁聚集,非必要不得离开本地,确需离开的,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在社区(村)证明,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因就医等紧急特殊情况需要离开的,经登记备案后,可予以出行。区域内居民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措施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泰安高新区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