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安市民政局、泰安市财政局、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部分受疫情影响农民工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岱岳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为帮助其度过生活难关,现实行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具有岱岳区户籍或持有岱岳区居住证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现未纳入低保范围的人员。
二、救助标准
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800元。
三、提供材料
1、本人务工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证明;
2、本人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的个人申请书及证明材料;
3、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及农商银行卡折复印件。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审核。镇(街)审核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参加失业保险;
3、公示。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在村级公示栏及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给予审批。
5、资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过社会化发放至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