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三里屯文商旅市级定向消费券规则

社会热点2022-10-21 03:31:19未知

泰安三里屯文商旅市级定向消费券规则

  消费券规则

  消费券为电子代金券,设三种面值,分别为10元(满50元可用)、20元(满100元可用)、40元(满200元可用)。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不得转让。

  每个注册用户领用上限额度100元,可分多次申领和退换。

  消费券申领成功后有效期为7天,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

  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消费者在一家文化和旅游企业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次数不得超过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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