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图书馆自习室暑期使用的温馨提示

社会热点2022-10-21 04:08:11未知

东平县图书馆自习室暑期使用的温馨提示

  各位读者:

  图书馆自习室是公共资源,公共资源应被大家共享,目前存在个别座位“书在人空”,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为提高图书馆自习室座位利用率,请各位读者自觉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自习室内禁止占座,请不要将书包、书籍、茶杯等私人物品遗留在座位上,管理人员将随时清理,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2.凡被占座位,任何读者有权使用,使用者可将物品移开,或交给工作人员。因占座问题发生纠纷,过错归于占座人员。

  3.物品滞留座位上,离开座位30分钟者,视为占座。如确实有情况,需留下纸条,并写明具体情况。

  4.爱护自习室的公共设施,自习桌、椅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严禁涂抹、涂鸦、刻画,保持书桌干净整洁。

  5.废弃物品应随手扔进垃圾桶,不要留在座位上。

  6.进入自习室后,手机应调为震动或静音模式,不得在自习室内打、接电话,大声喧哗、聊天或做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事情,影响他人学习。

  7.禁止携带食品(白开水、矿泉水除外)入馆,读者只可带包进自习室,不可带包进入阅览室、书库等其他地方。

  8.禁止在自习室及楼道内吃食物,严禁吸烟、随地吐痰。

  9.馆内图书可在自习室阅读,阅读后应将图书放回原书库,切勿留于自习室内。

  10.天气炎热时,不得穿拖鞋、背心等进入自习室。请注意衣着整洁得体,谈吐礼貌,举止文明。

  11.严禁在自习室私自拉接电源,除手机、电脑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

  12.自觉遵守自习室开放时间,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本文标签: ,自习室  ,座位  ,读者  ,物品  ,占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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