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31日宁阳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社会热点2022-10-21 06:00:29未知

7月12日至31日宁阳县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疫苗

  关于做好疫苗接种健康码查验工作的紧急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有效控制疫情输入我县的风险,进一步加强疫苗接种工作、有效筑牢健康免疫屏障,现通告如下:

  7月11日—20日,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单位、车站、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药店、银行、政务大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对出入以上公共场所以及居住小区的人员仔细查看电子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

   一、对没有接种新冠疫苗的,要逐一做好详细信息登记,引导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并每日汇总信息报送当地镇街、社区。

  二、各镇街、社区要公布收集信息的机构和电话,及时对非绿码和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纳入管理,及时督促疫苗接种。

  宁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7月11日

本文标签: ,疫苗  ,疫情  ,宁阳  ,公共场所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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