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申请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东平县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3.企业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
4.招用符合条件人员的人员类别证明,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证》《转业证》或《退伍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部门出具的精准识别卡。
5.企业财务报表等(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所在乡镇人社所应为符合条件企业出具《东平县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资格认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