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及以上单位在市直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失业人员、户口隶属泰城派出所管理,失业后且社会保险关系仍隶属市直管理的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返还。
(一)办理程序
市直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开通银行磁条账户功能的社保卡,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填写《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019年12月15日终止当年申报办理)。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核汇总补贴人员名单,通过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财政部门审批拨付资金,通过银行拨付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中。
(二)申报材料
申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出示、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社保卡(需开通银行磁条账户功能);
(2)《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
(3)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