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流程
受理条件:从市外或省直部门(单位)调入泰安市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职称级别和人事管理权限,到相应的市、县(市、区)人社部门或者市直部门进行确认。在泰安市直(含高新区、泰山景区)单位工作的人员可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系列(专业)的中高级职称确认,向相关市直部门申请相关系列(专业)的初级职称确认;在我市六个县市区单位工作的人员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关系列(专业)的中初级职称确认,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相关系列(专业)的高级职称确认。
办事流程:个人提交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后向主管部门提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申请人职称级别和人事管理权限,提报到相应部门。申请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手续。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部门审核材料,对符合确认条件的申报人员在《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盖章并留存,不符合确认条件的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
所需材料:
(1)《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确认登记表》一式2
(2)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原评审依据(包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并经现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
信息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