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及高排放标准: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本通告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为: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开槽机、桩工机械、挖掘机、叉车等)、材料装卸机械、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等。
(二)高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高排放:1.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2.经检验,污染物排放超过《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限值的;3.所装用柴油机达不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第四阶段)》(GB20891-2014)第三阶段标准的。
实施步骤: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低排放控制区范围内禁止使用排放黑烟等明显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根据实际情况,由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新泰分局适时发布超规定限值排放、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