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实施飞机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作业的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21 10:03:01未知

泰山区实施飞机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作业的通告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飞机防治重大林业食叶害虫作业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的防控意见,确保森林资源及生态环境持续安全,经区政府批准,今年开展飞机喷洒药剂的方法对美国白蛾、杨小舟蛾、杨扇舟蛾等重大林业食叶害虫进行防治(以下简称飞防)。为防止产生次生灾害,确保飞防作业安全,特发布此通告。

  一、飞防时间

  2020年6月6日至6月30日。飞机每天起飞作业时间为早晨5:00至下午19:00。

  二、飞防区域

  泰山区境内的片林、林网林带,河流、沟渠、村庄范围内的所有树木。

  三、飞防用药

  使用药剂为无公害生物农药灭幼脲。

  四、注意事项

  (一)飞机防治期间,作业区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范围,不会对地面上的人、物等造成威胁。

  (二)飞机防治用药为无公害生物农药,对人、畜、农作物、鱼类等安全,没有危害;但对桑蚕、蚂蚱、蜜蜂、虾等敏感生物会有一定的影响,须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三)飞机防治作业过程中,防治区域范围内禁止对空鸣放礼炮、燃放烟花;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和风筝等空中漂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石块、绳索;禁止在飞机作业时间段内架设高压电线杆、铁塔等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四)飞机防治作业区内的施工单位、养殖场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要自行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例如,桑蚕、蚂蚱养殖户除盖好养殖棚外,所需饲草要在飞机防治区域以外采集;养蜂户要迁移出飞防区域进行放蜂。

  五、制约措施及责任

  (一)对于违反第四部分第(三)条之规定,影响甚至危及到飞防作业安全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二)未按照第四部分第(四)条之要求采取措施,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飞机防治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泰山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8—8521965)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六月

  来源:和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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