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图书馆地址:欣街路422号
电话:0538-5620098
借书规则
一、凡持有我馆借书证者,均可凭证入室借阅刊书,入室时,请在入口处主动出示借阅证。
二、每证每次限借书一册,借书期限一个月(按30天计算),必须按时归还或续借(可电话续借),限续借一次(即一个月),逾期未还,每天每册罚款0.10元。
三、所借图书须先检查,如发现污损,撕页,描拓等情况,请向工作人员声明,由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以明责任。凡污损或丢失图书者,应赔偿原版本图书或按该书原价(多卷书按整套价格计),的2—5倍赔款。
四、报刊一律室内阅览,严禁带出室外。
五、未经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带出借阅室者(即防盗器报警),除按书价的10倍罚款外,视情节轻重通知本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