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阳县2009年12月31日前核发的残疾人证到期的公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十年”。根据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关于残疾人证核发情况数据显示,我县孙建等969名残疾人的残疾人证已于2019年12月31日前到期。
《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请相关人员(见附件2)自愿换发残疾人证。愿意换发的,请申请人(亲属)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咨询办理(县直单位的,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咨询办理),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残疾评定相关手续。否则,将于2020年6月1日注销其残疾人证。
2019年12月31日前残疾人证到期人员名单详见宁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具体事宜请咨询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
县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电话:0538-5637128。
特此通知,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相互转告。
宁阳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21日
宁阳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