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管理的通告
为减少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风险,根据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19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和全市春季防火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现就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今年清明节期间,全市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组织集体公祭、骨灰撒散、树葬、花坛葬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二、禁止在道路、广场公园、居民小区、山头、绿地等公共场所焚烧抛撒各种丧葬祭奠物品;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严禁在墓地、坟头、焚烧池等处焚香烧纸,提倡鲜花替代香纸等绿色文明祭祀方式。
三、倡导通过家庭追思、撰文祭祀、网上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
市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