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从2022年10月20日起,进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宁城区范围内的各办公场所及服务网点时,在原有防疫措施基础上,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办事职工群众理解与支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共筑疫情防控防线。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配合南宁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根据自治区、南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2022年10月19日起,进入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服务大厅内办理业务时,在原有防疫措施基础上,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现场,该项防控措施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积极配合我中心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主动检测、配合查验,共同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特此通知。
中心营业网点:
新民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楼。
政务中心管理部: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