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疫情期间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通知

社会热点2022-10-22 12:50:06佚名

新泰市疫情期间企业一次性用工补贴通知

  按照 《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0]5号)文件要求,支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达产,对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开工生产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天200元一次性用工补贴,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经审核,初步认定山东海燕医用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万户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符合享受一次性用工补贴政策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6日,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538-7233456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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