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泰安A级旅游景区按风险等级有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放夜场!
2日,泰安市发布关于切实做好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阶段,严防疫情输入、扩散和蔓延仍然是当前的首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景区开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在稳妥推进景区有序开放的同时,结合景区特点,明确责任,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全力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工作,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坚持有序开放原则。按照风险等级由低到高推进自然风光类、主题公园(园区)类、人文建筑和设施类有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放夜场,暂不举行集聚性活动。除餐饮、购物、住宿场所按规定开放外,其它室内游览、参观、娱乐等封闭场所暂缓开放。各景区开放时,要严格落实今年2月16日泰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泰安市泰山等73家景区向全国医务工作者免费开放》的政策规定。
严格属地监管服务。各景区经自查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达到《泰安市A级放游景区有序开放防疫工作细则(暂行)》规定条件的,可以向县市区、功能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申请开放。县市区、功能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接到申请后,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验指导工作,对于达到开放条件的备案开放,达不到的提出书面说明反馈景区。自景区开放之日起,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对辖区内景区防疫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外,各级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各开放景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调度督导,各开放景区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市里将对不认真落实工作细则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