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例:患者,女,68岁,常住武汉理工大学友谊校区5栋,现居住于岱岳区范镇东岔河村富兴家园12号楼。1月23日随配偶、女儿、女婿、外甥女乘私家车(鄂ACQ540)由武汉返回范镇东岔河村;1月24日凌晨1:00左右至早8:00,在河南省驻马店服务区停留,在车上休息;13:00左右在山东省曹县服务区就餐;后在梁山服务区加油;18:00左右到达范镇东岔河村,一行5人,居家自行隔离,未接触其他人。患者2月6日下午出现腹泻,2月7日晚出现发热症状,经岱岳区范镇卫生院初诊,转运至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集中隔离点(圣康医院)留观,2月9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25例:患者张某某,男,37岁,山东省新泰市人,家居新泰市羊流镇王家林村,在湖北赤壁一齿轮机械加工公司务工,现住羊流镇王家林村。1月16日患者于湖北赤壁乘坐K1074(该车上有1名乘客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1月17日到达泰山火车站,乘坐泰安至新泰客车回家。1月18日骑电动车载两个女儿到羊流润都超市购物。1月20日步行去王家林村集市购物。1月21日骑电动车载大女儿到疃里村集市、羊流镇集市购物。1月22日到官桥村集市购物。2月3日到羊流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胸部CT检查显示:双肺多发小结节灶,考虑炎性纤维结节灶。2月4日经120救护车转诊至新泰市人民医院住院隔离治疗。2月9日经专家会诊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转诊至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隔离治疗。经流行病学调查,已确定7名密切接触者。
第26例:孙某某,女,70岁,居住于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凤凰小区。1月28日与其女儿一同就餐,2月2日其女儿被诊断为新冠肺炎阳性检测病例,即被作为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观察。2月8日采集患者鼻咽拭子标本送检,实验室检测结果阳性,经专家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经120救护车转至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隔离治疗,目前病情稳定,流行病学调查正在进行中。
来源:泰安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