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保障范围:2021年8月1日(含)之后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停止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在2021年。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跨年度重复申领。
发放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和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00元;失业保险缴费1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为每人每月150元。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
受理期限
以上补贴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失业人员务必在受理期限内申报。
咨询电话:0631-825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