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市各类公共场所已全面启用“威海市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系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室内公共场所出入管理制度,出入公共场所时,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证明,配合测量体温、使用“爱山东”或微信扫码如实填写公共场所出入登记信息等操作。公共场所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每日落实常态化防护措施,同时要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应遵守公共场所各项防疫要求,时刻绷紧防疫这根弦,在前往商场、超市、电影院、餐厅等公共场所时,提前预约错峰消费,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不放松,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佩戴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或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购买四类药品时须按照相关工作人员指引如实登记个人信息,就医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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