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对象有哪些情况应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目前阶段,以下情况建议暂缓接种新冠疫苗: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和发热者;
(4)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
(5)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具体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接种后有相关证明吗?
全程接种完成后,如需要,接种单位可提供纸质接种凭证,目前,可在山东健康通行码中查询到疫苗接种记录。